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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3

[中国财经报]邹静娴:澄清认知误区 推动“投资于人”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6-10-13

“投资于人”理念的提出,根植于三重现实背景:一是传统“投资于物”模式边际效益逐步递减,还可能加剧“供强需弱”矛盾,而此时对人的投入,有望提升“投资于物”的边际回报,同时提振内需;二是我国迈向高收入经济体进程中,群众诉求不再局限于物质满足,更多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三是面对全球竞争格局,人力资本投入是培育和集聚核心人才、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抓手。

当前社会普遍认可“投资于人”的重要价值,但在地方落地实践中,不少认知误区依然制约着政策实施,因此,地方政府亟须转变观念、完善配套制度。

澄清“投资于人”实践中的四大认知误区

一是将“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视为二元对立关系。不少地方习惯于将“物”与“人”视为相互独立的投入方向,认为增加“投资于人”必然意味着减少“投资于物”。这种二分法思维实为一种误解,实际上二者不存在清晰边界,凡是有助于“人的可持续发展”的投入,均可纳入“投资于人”范畴。例如,修建医院、图书馆、公园等基础设施,既可视作“投资于物”,也可视为“投资于人”。二者相辅相成,绝非二元对立关系。

二是担忧“投资于人”政绩不显,拖累短期经济增长。现行考核体系之下,不少基层干部存在现实顾虑,例如:慢性病防控、国民素质提升、居民幸福感改善这类“投资于人”项目,回报周期长,成效很难直接体现在GDP、固定资产投资等短期显性指标中,属于“隐性政绩”,可能与地方政府干部任期考核要求存在错配。在此顾虑制约下,一些地方在资源配置中仍倾向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项目,而对“投资于人”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将其视作纯公益性财政负担,惧怕民生舆情风险。一些地方将“投资于人”视为一种“投入大、见效慢、风险高”的项目,这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默认“投资于人”属于纯公益性事项,只能由地方财政独自承担,忽视项目本身的综合收益与多元成本共担的可能性。实际上,“投资于人”项目大多具有显著的中长期社会效益,部分领域还存在市场化盈利空间:公共环境改善能够降低全社会医疗开支;补齐文旅领域公共配套,能够撬动旅游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政府的适度引导可以推动“投资于人”实现国家、企业、个人多方共赢。对于这类多方受益项目,完全可以探索成本共担,不必全由地方财政“买单”。另一方面,担心“投资于人”项目的公平性较难把握。“投资于人”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服务供给、利益分配一旦出现偏差,容易引发对社会公平的讨论。当前民生领域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地方政府面临较大压力,存在畏难情绪。

四是认可宏观价值,但质疑落地可操作性。尽管各地普遍承认“投资于人”对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宏观意义,但实操层面面临两大制约。第一,抓手分散。“投资于物”可以依托大型项目、少数企业集中落地;“投资于人”面向全部城乡居民,覆盖大量细分群体,缺少集中推进的抓手载体。第二,对治理能力要求更高。教育、医保、养老、流动人口服务等事项,需要跨部门、跨区域政策协同;要依靠数字化治理精准识别老人、留守儿童、灵活就业等群体,破解托育、家政等行业信息不对称难题,而当前基层协同治理、数字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

推动“投资于人”落地的系统性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认知偏差,本文围绕“投什么、谁来投、如何评”三大核心问题,提出分层、分类、分主体的实施体系:

——“投什么”。可聚焦五大重点领域,破除“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二元对立的认知偏差。应明确凡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投资均可算作“投资于人”。具体而言,有五大领域可重点发力:

第一,投资教育,兼顾起点公平与能力提升。普惠教育层面,扩大普惠学前教育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强县域高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体系,提升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的托管与心理服务水平;职业技能层面,围绕AI、高端制造、绿色产业开展订单式培训,推广短期专班、微证书制度,建设产教融合基地,面向重点群体发放技能培训券,搭建全民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创新人才层面,支持高校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完善校企合作与成果转化机制。

第二,投资“一老一小”,降低照护与养育负担。养老方面,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日间照料、老年食堂、上门助浴服务,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支持失能老人居家照护。生育养育方面,布局社区普惠托育与企业嵌入式托班,通过阶梯式育儿补贴、住房及个税配套政策支持多孩家庭,落实育儿假、弹性工作制,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第三,投资医疗健康,构建全周期健康服务。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高基层医疗标准,加强慢病管理,建设县域医共体,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提升医保保障水平,拓宽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打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通道,健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体系,守住不发生因病返贫底线。

第四,投资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品质升级。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推动社保、医保跨区域顺畅衔接;依托城市更新,完善文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拓展公共文化空间,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五,投资就业增收,拓宽居民收入渠道。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搭建数字化公共就业平台,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税收减免。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打通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获取合理回报的渠道,规范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谁来投”。依据政府职能角色区分四类筹资模式,破除地方财政“独角戏”误区。针对“投资于人”只能依靠地方财政唱“独角戏”这一认知偏差,应认识到部分“投资于人”项目完全可能实现多方共赢。因此,与之相匹配的筹资模式与收益分享机制也应当坚持多方共担共享。结合政府在项目中的职能定位、项目市场化潜力以及收益周期的差异,可将筹资模式大致划分为四类:

一是政府作为制度改革破局者,以体制松绑替代大额财政支出。重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业市场准入放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社保、医保、教育跨区域数据共享;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障体系;简化创业审批,优化要素收益分配。

二是政府作为兜底公共服务供给者,以财政投入为主。针对普惠教育、基础医疗、民生兜底等公益属性强、市场化收益弱的领域,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基本民生,缩小区域间、群体间公共服务差距。

三是政府作为社会资本撬动者,可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针对有市场潜力但受制于公共配套短板的领域,例如文旅产业,政府可优先完善道路、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运营餐饮、住宿等业态。运用土地优惠、税费减免、特许经营、产业基金、PPP等政策工具,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风险。

四是政府作为长期发展谋划者,可推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成本共担。顺应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AI)产业转型趋势,布局算力、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开展劳动者转岗技能培训。该类项目同时具备产业价值和民生价值,可使三方受益。通过培训补贴、税收激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推动三方分摊转型投入成本。

——“如何评”。需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破除“投资于人”难获公允评价的认知偏差。按照项目收益周期、公益属性、市场化程度分类评估,转变重硬件投入、重短期增速的传统评价逻辑。

第一,民生福祉类项目,采用多维综合评价模式。一是构建多维度综合得分体系。可参照世界银行指标体系,从经济、环境、公平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该方式适用于可量化程度较高的项目。二是引入第三方民意调查,把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核心标尺。该体系适用于指标难以量化,以民心、群众获得感等主观感受为主要评判标准的“投资于人”项目,如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服务。三是围绕特定目标设置专项量化指标。例如,评价“全民健身”项目,可以考虑将区域肥胖率下降或者身体质量指数(BMI)变化等作为量化依据。四是探索遵循等价GDP(隐含GDP)核算思路,把健康改善、国民素质提升等非市场化福利纳入评价体系,弥补传统GDP指标的局限性。

第二,市场化合作类项目,侧重市场化指标。重点考核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倍数、就业带动成效、居民增收幅度、税收贡献等产出指标。

第三,人力资本转型与未来产业项目,侧重中长期结构性指标。拉长考核周期,重点考察高技能人才占比、劳动者培训及再就业情况、新兴产业岗位匹配度、产学研协同落地成效,避免短期考核扭曲项目初衷。

总而言之,经济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发展评价的重心需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快指标”“硬指标”,转向关乎人的全面发展的“慢指标”“软指标”。这既是我国迈向高收入经济体进程中发展逻辑的必然转变,也是对高质量发展与正确政绩观的深刻践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于人”正是回归经济增长初心的具体体现。要推动这一理念真正落地见效,既需要政府考核导向层面的制度革新,也离不开全社会发展理念的同步持续更新。

(作者邹静娴,系91黑料网 研究员、教授)

原文链接:[中国财经报]邹静娴:澄清认知误区 推动“投资于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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