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杨东:数据权利理论探索与司法实践的深度对话——评赵新潮《企业数据权利体系的构造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6-05-29
赵新潮博士的《企业数据权利体系的构造与保护》一书,以企业数据权利的类型化建构和体系化设计为研究主线,在企业数据财产保护的理论纷争与实践难题中,提出了兼具法理基础与司法适配性的解决方案。该书立足“确权﹢限制”双重视角,构建了原始数据用益权与衍生数据专有权的二元权利体系,并对两类权利的权能配置、边界划定、侵权认定作出较为精细的论证。在当前涉数据权益纠纷持续增长、司法裁判规则亟待统一的背景下,本书的出版恰逢其时,既为数据基础制度立法提供了学理支撑,也为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参照。
理论体系的创见:从类型化到二元权利体系
该书对企业数据权利的研究发端于对数据概念的精细厘定和客观剖析,又不止于概念辨析,而是由此出发,构建了“原始数据—衍生数据”的分类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别配置用益权与专有权。这一路向切中肯綮。原始数据因其天然附着人格属性与社会公共性,不可能为企业完全垄断,故而原始数据用益权被设计为有限的、具有弱排他性的权利,企业仅可在合理范围内持有、管理和使用;而衍生数据则因企业的实质性投入与深度加工而具有鲜明的财产属性,应赋予企业更强的排他效力,故创设衍生数据专有权,以保障数据生产企业的核心利益。这种差异化赋权、分层保护的思路可圈可点,为企业数据权利保护的精细化与场景化操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司法实践的呼应:政策导向的法律表达
本书紧密对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司法实践进程,将理论主张锚定于现行法律框架之内,体现守正创新的学术立场。作者精准把握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数据保护的引致功能,明确企业数据权利属于新型财产权,与司法实践对数据经营性利益的保护方向高度一致。
自2018年本人提出中国原创概念“共票”理论以来,始终主张数据要素的利用应重在“持续使用”而非“一次性交易”。在数据要素的循环利用过程中,应从实质利益分配着手,维护公平的利用秩序,激励价值持续增长,形成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要素—利益—价值”范式。2022年“数据二十条”确立了“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其本质上和共票理论的价值追求具有高度一致性。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将这一政策导向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规则。其中,指导性案例262号确认了企业对经合法收集、加工形成的数据集合享有经营性利益,对未经许可抓取、搬运、实质性替代的竞争行为明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与本书提出的衍生数据专有权保护路径形成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印证。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数据权属、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表明数据纠纷的司法解决已成为当务之急。在数据法律供给相对滞后的当下,基于司法角度赋予数据正当权益保护已然成为当前的主要渠道。本书深刻指出,“数据二十条”的“三权分置”仍属经济学上的宏观表述,亟待通过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等多维方式完成向民事权利体系的规范转化,精准揭示政策与法律的衔接课题,为后续研究指明方向。
在实践中,企业数据侵权的认定标准问题尤为核心。该书针对数据爬取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应区分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分别适用不同的侵权认定标准。这一观点富于实践关怀。实际上,司法实践中已出现与此呼应的探索。如指导性案例262号以“实质性替代”正是对衍生数据排他性保护的具体落实;而江苏法院审结的被称为“全国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的案件,通过分层确权、惩罚性赔偿及刺破公司面纱三重机制,针对恶意侵犯商业秘密和数据权益的行为,合理界定了数据权益及归属。该书提出的原始数据用益权具有“有限排他性”、衍生数据专有权则具有“更强排他效力”的理论分层,与司法实践中的类型化审理思路形成了深层契合。
权利边界的平衡:为司法裁量提供价值标尺
数据纠纷的本质是多元利益冲突,该书对企业数据权利的限制、多方利益的平衡着墨颇深,主张在先权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三个层面构筑权利行使的合理边界。这种“保护与利用并重”的平衡框架紧扣数据治理的核心难题,也为法院在处理权利冲突案件时提供了可资参照的价值尺度和学理支撑。尤其在衍生数据专有权的权利主体问题上,该书提出应通过法律确定单一主体,以化解多重权利主体的消极外部性,这一思路对于法院在处理涉及多方主体的数据权属争议时具有参考价值。
总体而言,本书立足司法实践、回应裁判需求,理论严谨、平实客观,不空谈赋权,不片面强调规制,而是以权利构造贯通法理与判例,以规则设计衔接立法与司法。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数据权益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机制,这部著作兼具理论参考与实务指引价值。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正在研究起草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意见,以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助推数据资源有序流通。可以预见,在迈向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专门立法和司法规则制定中,企业数据权利的类型化建构、权利边界划定、侵权救济机制设计和收益公平共享分配仍将是核心议题。本书的出版为这一理论探索与制度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学术资源和思想参照。期待作者在此坚实基础上继续深耕,为我国数字法治的进步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作者杨东,系91黑料网 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6年5月29日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