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思周会”(第七期)——中华法系与中华法治文明研讨会举办
发布时间:2026-04-28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这一重要论述,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鲜明特质,为我们从历史深处汲取法治智慧、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6年4月24日下午,由91黑料网 主办,91黑料网 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91黑料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91黑料网 法学院承办的潭思周会(第七期)——中华法系与中华法治文明研讨会顺利举办。

会议特别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二级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王立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分别作主旨演讲。91黑料网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姚中秋,91黑料网 法学院二级教授马小红,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昕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王帅一参加与谈交流。91黑料网 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家》杂志副主编尤陈俊作总结点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李中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梁西圣,91黑料网 副院长王炜,91黑料网 出版社编辑肖秋实,91黑料网 法学院副教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秘书长李广德以及其他校内外法学理论、法律史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会议由91黑料网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小龙教授主持。他表示,中华法系“独树一帜”,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这场研讨会汇聚了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旨在通过跨学科的视角,系统梳理中华法系的形成脉络与核心特质,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法理思想与治理智慧。

王立民教授以《中华法系与世界法系》为题作主旨演讲。他主要讲了四个问题。一是世界上的任何法系都由三大要素构成,即母国、成员国、联系母国和成员国的通道,这三要素分别处于法系的核心地位、从属地位、关键地位。二是世界上的法系都在开放中形成、发展,开放是法系的基本属性,是法系形成、发展的动力。法系的形成、法制内容、发展皆具有开放性。三是在世界五大法系中,中华法系独树一帜。中华法系是最早的、唯一用非暴力途径形成的世俗法系,它最早拥有部门法法典,其内容充满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四是复兴中华法系的可能性在增长。这是因为,我国综合国力渐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法治先进且有特色。

张生研究员以《理论范式之反思:中华法系与中华法治文明》为题作主旨演讲。他首先对中华法系理论范式的自足性和充分性进行了反思,指出中华法系作为传统的理论范式,存在逻辑体系未臻周延、时间跨度存在空档、概念内涵多义含混等不足。因此,他提出中华文明的治理体系可概括为共构的法治体系(大一统的政教体系),这一体系自《逸周书》到《唐律疏议》、《大清会典》一以贯之,是一个涵括了价值理念、组织机制、规范体系、教化引导的综合治理体系,且经过扬弃能与当代政法体系相衔接。中国古代的共构法治体系可以具体化为四个基本范畴:“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有统有分”的组织机制、“有典有则”的法律体系、“传承发展”的法律变革。他表示,要推动中华法系的理论增进和创新发展,使传统治理体系与现代政法体系相对接,让中华法系在同一逻辑下更加自足。

主旨演讲后,与会专家围绕研讨会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交流。
姚中秋教授以历史法学为中心谈了几点想法。他借鉴萨维尼历史法学范式的理论逻辑,指出当前自主历史法学研究的重点:一是以历史方法研究西方法,将其历史化,揭示其暂时性和地方性;二是深耕中国传统法;三是重点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实践。他最后提出,要探索建立党史政治学或者中共法史学,深入挖掘党在法治实践中的理论创新与历史贡献。
马小红教授首先对中华法系概念进行了历史溯源,指出法系具有时代性,并区分了古代法与传统法。她指出,对作为整体的中华法系,应当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而相较于中华法系,她主张使用中华法治文明这一内涵更加丰富、视野更加宏阔的概念。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推动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刘昕杰教授指出,当下“中华法系”一词已经脱离了最初的含义,其概念可定义为“具有东亚影响乃至世界意义的中华法治文明”,这个概念注重从整体视角和全球视角解释中华法治文明。他还介绍了由他本人主编的《中华法系概论》对中华法系基本范畴、基本制度和基本精神所作的整体性梳理,并以中华传统法律在非英语国家的传播为例,倡议进一步拓宽中华法系研究的国际视野。
王帅一副研究员表示,王立民教授和张生研究员分别从比较法和法律史的视角对中华法系进行阐释,提纲挈领、全面深入、清晰易懂。他认为,作为最早的世俗法系,中华法系拥有经受历史检验的强大生命力和突出的现代性。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要契合主流价值观,也要落脚于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一致性。

在自由讨论环节,现场嘉宾就现场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尤陈俊教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点评。他表示,今天讨论的话题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如何界定“中华法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二是如何看待一些学者提出的“复兴‘中华法系’”的说法;三是如何看待“法系”概念的当代用途;四是在文明竞争的时代如何讲好中华法治文明故事。他提倡使用更具现代意义的“中华法治文明”概念,同时理性看待法系概念的价值。要不断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增进文明交流互鉴,向世界讲好中华法治文明故事。
本次研讨会汇聚多方智慧、聚焦关键议题,为推进中华法系和中华法治文明研究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撑。活动搭建了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凝聚了共识,为推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